申報年度預算案應備表件如下,除第(一)項為1份外,餘均為正本(即加蓋法人圖記及董事長印鑑式)各一式3份:(一)申請書及臺北市宗教(祠)財團法人各類申請案件自我檢覈表(財團法人預算備查)。(二)相關董(監)事會會議紀錄(須有議決年度經費預算書及業務計畫書之討論提案)。(三)113年度經費預算表。(四)113年度工作計畫書。
申報年度預算案應備表件如下,除第(一)項為1份外,餘均為正本(即加蓋法人圖記及董事長印鑑式)各一式3份:
(一)申請書及臺北市宗教(祠)財團法人各類申請案件自我檢覈表(財團法人預算備查)。
(二)相關董(監)事會會議紀錄(須有議決年度經費預算書及業務計畫書之討論提案)。
(三)113年度經費預算表。
(四)113年度工作計畫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