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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辦理繼承人潘梅玲君等2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申請發給價金之公告

一、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繼承人潘梅玲君等2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申請發給價金之公告。

二、公告期間:112年5月11日起至112年8月9日止。

三、發給價金公告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