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6年上半年(1月至6月)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一、受理申請期間(長期班隊):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14日止(請至本所民政課臨櫃提出書面申請)。二、受理繳費期間(使用時段如無衝突者):自11月2日起至11月13日止臨櫃繳費。三、其他區民活動中心使用注意事項詳參公告附件。
116年上半年(1月至6月)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受理申請期間(長期班隊):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14日止(請至本所民政課臨櫃提出書面申請)。
二、受理繳費期間(使用時段如無衝突者):自11月2日起至11月13日止臨櫃繳費。
三、其他區民活動中心使用注意事項詳參公告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