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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(北市信民字第1136020515號)-114年度上半年信義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、時間、注意事項及規定。

114年上半年(1月至6月)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

一、受理申請期間(長期班隊)已於11月12日收件截止。

二、長期班隊受理繳費期間(使用時段如無衝突者):自12月2日起至12月13日止臨櫃繳費,逾期視同放棄。

三、依規定提出申請之長期班隊而使用時段如有衝突者:訂於11月29日下午3時於本所9樓901會議辦理抽籤。

四、114上半年活動中心抽籤規定、代辦委託書詳參公告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