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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(1)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於113年5月20日,業配合本府113年5月17日府授人考字第1133004476號函修訂公告(修訂字號:北市信人字第1136009571號)。

 

   (2)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業配合本府社會局113年6月6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133105942號函修正(修訂字號:北市信人字第1136011036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