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辦理「臺北市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、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考照暨技術士證照課程計畫」及宣傳單張各1份,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提出申請。
一、本市為鼓勵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、取得職業駕駛執照或技術士證照,增加就業機會及技能,促進社會參與,特訂定旨揭計畫。
二、申請人資格如下:
(一)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(二)所申請項目未曾獲其他地方政府之相同項目補助
(如:國家考試、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考照或技術士證照等相關課程補習者);申請就業獎勵金者除外。
三、補助項目及補助標準:
(一)下述3項申請人僅能擇一申請,且以核准補助1次為限:
1、國家考試課程補助:分2階段,各階段最高補助1萬 8,000元整。
2、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課程補助:最高補助1萬4,500 元整。
3、技術士證照相關課程補助:最高補助1萬元整。
(二)就業獎勵金:5,000元整,每人以1次為限。
四、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,可逕至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官網 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lg85LQ )下載申請文件。
若有相關疑問,歡迎電洽本計畫承辦人何采樺小姐,聯絡電話 (02)2338-1600轉551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