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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藝廊借用申請

欲申請使用本所文化藝廊,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向本所申請:

  1.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文化藝廊文字圖像影片使用授權同意書
  2.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文化藝廊借用申請書
  3. 身分證影本
  4. 作品照片或預覽圖

 

詳情請見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文化藝廊管理使用要點。

  

承辦人:蔡先生

連絡電話:2723-9777#105

MAIL:bp-30300@gov.taipei